国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中国人民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审条件与评审程序,学院启动2015-2016学年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团委书记、教务科长、毕业班班主任等8人组成的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徐飞 组员:张华、诸葛忆兵、白洁、马静雯、林光华、华建光、孙闻博。
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员及提交材料做出认真审核,共同商定参评人选,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奖项评审的主要要求:
1. 推荐名额:学校分配给国学院的推荐名额是吴玉章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各一个,参评学生不得兼报两个奖项;港澳台侨奖项实行学生自由申报。
2. 吴玉章奖和宝钢奖的主要条件: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成绩优秀,学分绩名列班级前10%,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与学校活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3. 上报时间:9月27日10点前交至学生处,上报前需要公示3日。
三.学院工作安排
1. 接收通知: 9月19日学院党委接学校纸本评奖通知;
2. 下发通知:20日周二 学院党委通知班主任,班主任通知班级学生。教务科负责梳理各班级学生排名,提供给班主任作参考;
3. 上交申请:22日周四10时前 学生上交纸本材料至学院,白洁老师负责接收并做审核;电子版上交班主任,班主任负责审核,并与白老师做确认沟通;学生提交的材料一旦发现有作弊不实行为,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4. 学院评审推荐:9月23日周五召开评审工作小组会议,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5. 院学术委员会审查:9月23日周五,院学术委员会对参评研究生进行审查;
6. 推荐人选公示:9月24-26日,学院网站。
7. 上报学校:9月27日上报学校。
四.在公示期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必要时可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
五.国学院党委保有本办法的解释权。
2016年 国学院吴玉章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 /upfile/file/20160922200812_941266_6667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