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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试行)
来自: 时间:2017-04-12浏览:

学院各毕业班级: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关于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启动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    评选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成员为汪永红、诸葛忆兵、张华、李萌昀、孙闻博、华建光、林光华。

评选方案上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审议,通过后执行。

按照评选方案,班主任负责进行科研评定、综合测评,做好民主评议,完成评选工作。

二.  评选范围

学院2017届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延期毕业学生、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三. 评选项目

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四.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有不及格成绩记录者不参评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

研究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所有课程的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级;如果有一门课程成绩等级为C级,则其余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且等级为A级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在符合条件(四)的同时、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本科班级的综合测评采用硕士推免生的标准,即综合测评=学分绩X 80%+科研能力X 10%+素质拓展X 10%

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学分绩X 50%+科研成果X 50%;博士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学分绩X 40%+科研成果X 70%.其中科研计分办法采用人民大学科研成果评审标准:核心期刊目录中的A类论文计4分,B类论文计3分,C类论文计2分,非核心记1分,结集出版的会议论文计1分;学院学术活动中获奖论文的计分为:特等奖、一等奖论文计0.8分,二等奖论文计0.5分,三等奖论文计0.3分,4分为满分,超出4分后不再累计算分。科研论文的提交以班级评选日期为限,不接收论文采用证明。

(六)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学基础奖学金除外),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

(七)对于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变更原先意向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由班主任提交评选说明

(十)民主评议阶段的参评人数,本科生按照(四)、(五)进行;研究生按照评定人数的150%(有小数时四舍五入)确认,评议实施细则由各班根据本班具体情况来制定。

五. 评选安排

(一)411日前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上报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审议通过后,将评选方案发送至班主任及各班级,教务科负责提供班级学分绩、核查个别情况等;

(二)416日前 依照评选办法,班主任带领各班级进行各项评测、完成评选工作,上报学院如下表格:

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电子版请发送至:applying123gx@126.com

1、《中国人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

2、《中国人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见附件二),

3、《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包括全部优秀毕业生)(见附件三)。

4、《国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表》(见附件四),

5、特殊情况下放宽标准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的情况说明。

(三)417  评审委员会对上报名单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417-20日,学院对优秀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予以核查及处理。

(五)420  公示结束没有异议,学院上报优秀毕业生名单。

六. 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制定的配额办法: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2017届可参评毕业生(延毕学生不参评)人数的5%,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均为7.5%,,学院各班级的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名额分配

13本科

14硕士

15硕士

13博士

学院

合计

市级

2

1

2

 

 

5

校级

4

 

3

1

 

8

院级

3

 

3

1

1

8

合计

9

1

8

2

1

21

 

若有新争取的名额,直接计入参评总数。

 

七. 工作要求

(一)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各类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  评选过程中要遵守回避原则,被评选人不可直接参加收集选票、计票等工作;

(三)  如是线上电子投票,班主任一定要提前一天时间通知到学生;收集的选票及申报材料需要保管一个学期,其后妥善销毁。

(四)  参与此项工作的老师们需在经手办理及审核的材料上签字确认。

八.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审核通过。

 

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四:国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表

 

国学院党委

2017411

(联系人:白洁,联系电话:6251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