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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来自: 时间:2018-04-13浏览: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博士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复试包括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第五条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第六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第七条 结果公布: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对于跨专业加试、复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拟录取。

第八条 体检时间及须知:

1、体检时间:422日上午7:30-8:30

2、须知:请考生将学信网(http://www.yz.chsi.com )上下载的《体检表》后,核对本人信息。于体检当日早7:30(或8:30)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大厅收费窗口交体检费90元,并凭缴费收据到四层大厅登记激活体检预约单,激活后,按照体检地点安排体检。注意:体检当日空腹(静脉采血),体检前一日应清淡饮食、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当日10:30以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体检时间安排,每一项体检后,请大夫标明,以免漏查。

第九条 复试时间及要求:

1报到及备考时间:

420日上午9:00-9:30到国学馆111教室报到及备考,10:00正式开始复试。  

2、报到要求:

1)请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到国学馆111教室报到。

2)报考材料未提交齐全的学生,复试报到当日务必补齐以下报考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含照片)

②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两份推荐书须由专家亲笔签字;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⑥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⑦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下载地址: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2765&category.id=2)

⑧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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