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筱路
2015年5月23-24日,在武汉大学举办了第三届国学本科论坛,主题是“国学经典之阐释与体认”,有来自海峡两岸的近50名同学提交了论文并参与了讨论,下面仅就我参与讨论的文章作一个简要的综述。
《论〈论语〉“不以其道得之”中的“得之”》对《论语•里仁》篇中“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中的“得之”的解读提出疑问,梳理了前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七种看法,指出为了精确理解这个问题,需要找出语言学上的根据。因此作者对《论语》中出现的所有“得”和“之”的用例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得”意义抽象化为“(抽象地)达成某种状态”和“之”作为表泛指的指示代词的用法,认为这句话中的“得之”的对象指向它后面的“处(去)”,从而进一步认为这句话中的“得之”是“达成处富与贵(去贫与贱)这一状态”之意。
《浅析〈左传〉中的“何厌之有”》注意到《左传•隐公元年》中“姜氏何厌之有”句,学者们在解读这句话时有两种看法,一种是把“何”看作是“厌”的定语,一种则把“何”看作状语,修饰后面的动词结构“有厌”。作者考察了“何……之V”的正常语序形式,描写了在《左传》的共时平面内,“何”在定语与状语位置上表示反问的各种情形,进而归纳出“何”在定语位置上表示反问的语法条件,并与“何……之有”的句式相比较,又利用古代训诂材料作为佐证,最后考虑了语用因素,从而得出结论:“何厌之有”应该解释为“何有厌”,“何”是“有厌”的状语。
《浅议“讎”与“售”》一文从典籍用例、字形演变和“讎”字义引申三个角度具体论证了“讎”与“售”应该是古今字关系:“售”字从“讎”字省简演变而来,讎由本义出发引申出许多意义,“卖去手”之义也是讎的引申义中的一个,“售”是“讎”的后起分别字,后来作“卖去手”义专用“售”字,而逐渐不用“讎”字。文章较为细致地分析了典籍中“讎”和“售”的用例,并从文字学层面上厘清了古今字和正俗字的差别,为我们正确认识“讎”与“售”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线索。
《〈豳风•七月〉“殆及公子同归”新解》对《豳风•七月》中解释有争议的“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一句进行分析,梳理了前人的五种看法,作者通过对该句字词的训释,结合本诗以及《诗经》中其他的诗篇,以及后世的一些文学作品,对当时的生产分配方式进行大致的探索,对采桑女的心态进行揣测,尝试着对该句作出一种合乎情理、贯通上下文的解释:女子伤悲是因为她的劳动成果几乎都归予了“公子”。
《“秋千”的文学内涵在宋代的变化及其原因》考察了宋代文学作品中出现的“秋千”形象,发现“秋千”的数量增加,内涵也发生了变化,游戏的功能减弱,“秋千”的用法更倾向于情感表达、背景衬托等。“秋千”所在空间走向封闭化并且与女性的联系进一步加强。这些变化与当时的社会现实、人的观念以及宋词本身的特点息息相关。“秋千”自身也开始意象化的过程,后世“秋千”的内涵无外乎传统的游戏角色以及情感承载、背景衬托这两种类型,且绝大多数与女性生活相关,可见宋代这些变化对后世影响之深。
《〈论语〉“束脩”考》对《论语•述而》篇中的“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中的“束脩”进行考察,回顾了历代注家对它的解释,发现存在着两种看法:一种是指薄礼“十脡脯”;一种是指“束带修饰”,指开始入学或为官,从而引申出“年十五”之义,也引申为整束修饬。作者通过对历史上这一问题的讨论进行梳理,并参考敦煌吐鲁番的出土文书,认为以传统解释“干肉”为宜。
《读〈史记〉札记》针对新修订出版的《史记》中的句读问题进行讨论,结合《史记》中的文例和汉语语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总的来看,这些文章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从细处着眼,切入点很小,同时深入细致地梳理、分析材料,以大量的文献材料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也有一些文章尝试着运用西方理论对一些传统问题进行讨论。例如《〈诗经〉中叙事诗的“叙事范型”》认为有文献证明《诗经》中尹吉甫诗5篇、《鲁颂》和《商颂》分别出自三位有传承关系的作者之手,分析它们的文本,会发现这些叙事诗中的很多篇目在具体词句运用和叙述方式上有相似或相通之处,因此作者借鉴帕里-洛德理论的“程式”、“主题”和“叙事范型”三个概念,从具体文本入手,对它们所体现的“叙事范型”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尹吉甫诗、《商颂》和《鲁颂》的作者对一个大致的、用于歌功颂德的“叙事范型”既有传承,又有扬弃。又如《韩非子政治思想的再分析》利用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所阐释的喜剧理论重新解读了韩非子政治思想中法、术、势的内容,并对法、术、势三者的关系以喜剧理论的视角进行了再分析。
毫无疑问,正确理论对我们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将西方理论引入到中国的传统研究中,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提供新的看待问题、分析问题的角度,但是我们在运用理论时应该审慎:首先,学者们提出这个理论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它所依据的材料又是什么?我们在利用这个理论时,应该从我们自己的问题和材料出发,避免让材料迁就现成的理论,削足适履。其次,我们要利用的这个理论和我们要研究的问题之间的契合度是多少,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用这个理论来分析问题A,那它能不能用来分析问题B?如果一个理论可以用在很多类似的题目上,那么我们就应该更加慎重。
胡适曾经在给罗尔纲的信中说,“我近年教人,只有一句话: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一分材料只可说一分话。有三分证据,然后可说三分话”。因此要想得出确实的结论,只有充分地占有材料,这并不是要大家沉迷故纸堆,也不是排斥运用先进的理论,而是说坚实可靠的材料是我们进行研究的基础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