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章学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文章学学会第三十一届年会于2016年5月21日至22日在广州举行,由华南师范大学与中国文章学学会主办。会议的主题为:1、中国古代文章学;2、中国现当代文章学;3、国际汉语教学;4、语文教育;5、文章写作、阅读。本次会议旨在通过研讨中国文章学新变及相关问题,拓展文章学研究及语文教育的国际视野,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文章学研究与语文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文章学作为一新兴学科,其定义和范围尚未明确,但此次会议仍收到了来自海内外的六十多篇论文,可谓硕果累累。与会的专家学者们就这些论文进行了讨论,交流了学术意见,共同推进了中国文章学的向前发展。在诸葛老师的带领下,我有幸旁听了这次会议,下面仅就一部分论文进行总结和评析。
1.曾祥芹《“一语双文”的新语文观》和唐晓敏《“文章”是一种角度》
曾祥芹先生的《“一语双文”的新语文观》是对传统“语文”观的一次突破,是对当前语文教育实践的一次反思。曾先生的新语文观如果能得到实践推广,可能会较大地影响语文教育的面貌,改变中小学教科书中课文的选择标准。
传统的“语文”观是将“语文”视为语言和文学的结合,即“一语一文”。曾先生提出了崭新的“一语双文“的观点,认为语言、文章、文学应该三足鼎立。他认为至今为止的语文教育中都忽视了文章学。为了帮助实用文章学立根,对应言语形态、言语作品、语文知识等十四方面,曾先生提出了有关文章学的十四个基本范畴:文章语言、文章作品、文章知识、文章读写能力、文章素养、文章学科、文章课程、文章教材、文章教学法、文章教育、文章教育史、文章文化、文章美学、文章家、文章学家。与此同时,他以功用目的把文字作品一分为二,区分了文章和文学,认为文章以实用为主,文学以审美为主。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把文章体裁三分:普通文章——教学文体、专业文章——实用问题、变体文章——两栖文体。
在下午的会议中,唐晓敏先生发表了《“文章”是一种角度》,即对曾先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唐先生不赞同曾先生将文章和文学分离的做法,他认为文章和文学都是一种观察角度,而不是文体上的差异。他也并不赞同曾先生文章是实用的文字作品的提法,他认为有些非文学性的文字作品并不具有实用性。于此,唐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立足于传统文章观上的“文章”定义:文章即有文有章,文即是文采,章即谓章法。因此文章可以概括大部分的文学。唐先生认为,近百年来接受的是西化的“文学”概念,其核心是虚构;而中国的文章概念是个有关质量的问题——好的文字作品才够得上文章,不好的文字作品无法被称作文章。据此,他认为曾先生“一语双文”的观点是文章学的一种自我矮化,是仅仅展眼于文章和文学的并立而无法解决问题。唐先生认为,当今现状文学已经占领了大壁江山,曾先生所谓的文章学难以对抗。面对这种现实,文章学应该有更大的抱负,以求高于文学的地位,只有好的文学才能成为文章。
笔者认为曾先生的观点过于重视理论,而忽视了对现实的考量。在语文教育的具体实践中,并未忽视实用文体的教育,如说明文一直都在语文教科书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而议论文更是高考作文的常选项之一。另一个问题是许多文字作品具有双重性,即既有文学性又有实用性,那么曾先生的文章定义该如何看待具有实用性的文学作品和具有文学性的文章作品呢?唐先生的文章也存在着这种区分上的难题。唐先生认为只有好的文学才能称得上文章,那么衡量优劣的标准为何?文学性?实用性?文字作品向来是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的,这条路或许也走不通。
2.戴伟华《音乐学与文章学:以<招魂>为例》
戴先生的这篇文章有所节略,他在大会上主要讨论了《招魂》的歌舞剧性质。
首先,戴先生认为可以通过对《招魂》中用于音乐的泛声和用于文字的语气助词来分辨出角色的不同。所谓用于音乐的泛声和用于文字的语气助词主要是指“兮”和“些”字,而没有这些词的部分为说白,即不可歌唱的部分。据此,他把《招魂》的结构按角色分为:(1)序辞(角色甲“兮”)——旁白(角色乙)——(2)招辞(角色丙“些”)——角色甲吟唱“兮”句强调主旨——(3)乱辞(角色甲“兮”)
同时,戴先生还结合了阜阳汉简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在阜阳汉简中,今本作“兮”字处多写作“旑”字,这说明《楚辞》存在着若干的版本。戴先生以为版本的不同是由于记音符号的不同而产生的。由此证明了楚辞是古歌剧。
笔者认为戴先生的证明过程缺乏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仅仅说明“兮”“些”等词为记音符号不不能从而推导出《招魂》歌舞剧的性质。
诸葛忆兵老师对这篇文章进行了评点,他坚持了前人的说法,认为《九歌》是楚国民间祭祀的歌舞,其中请神—送神的部分构成了情节,这或许是后人把它误认为是歌舞剧的原因。
3.王秀云《文彦博<题裴晋公《画像赞》>析论》
《文彦博<题裴晋公《画像赞》>析论》通过对裴度《自题写真赞》和文彦博《题裴晋公<画像赞>》的比较,分析了被画者在“凝视”自己的肖像画和他人凝视该画像时的不同的心理感受,让笔者受益匪浅。
王先生认为作者面对自己的肖像画时存在着三种不同层次的情绪反应:(1)“从来未识漫相亲”——这是真实的我吗?(2)“见者皆言十分形似”——他人眼中的我;(3)“如何画作白衣老”——理想的自我形象。自画像和画像赞不仅体现了作者的自我认知,还作为作者有限自身的延长物向他人、后人传递了“我”的形象,其中饱含了作者的期待。
王先生进一步认为,后人在观这种自画像时,会受到对象(取何人)、意图(为何取此人)、场域(在何处看)这三方面的影响。因此王先生认为,文彦博的《题裴晋公<画像赞>》作于文彦博退居许州期间,他藉裴度以浇胸中之块垒,同时以此作为惕励自己“藏器抱德,与时偕隐”的最好模范。
王先生的这篇文章跳出了文学论文囿于文字内部的局限,结合了画家和观赏者对画作的赏析和内心期待,新意十足。
4.崔应贤《说论辩——以人性的善恶认定为例》
崔先生的论文通过对有关人性善恶的讨论文章的研究,对中国的文章进行了反思。
首先,崔先生认为文学重在描写,文章重在论辩,论辩即是文章得以成立的根据。他综观整个先秦以前有关文章论辩的自觉意识及其实践,提出了这么几个观点:(一)文字书写的客观条件往往与人们的心智水平相适应。如记录孔子只言片语的《论语》。(二)先秦时期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良好的论辩基础并没得到应有的重视,倒是一些不能体现严谨逻辑思维方式,只是一味儿地讨巧诡辩的某些事例,仍未人们不加分辨地在教学中作为范本进行着传导。如《庄子》中庄子与惠子的濠梁之辩,庄子的言说分明具有诡辩的性质。
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崔先生的这两个观点。有关第一点,崔先生认为“只言片语式的文章方式,也就限制了人们思想意识完整充分地表达讨论”,并不符合先秦的实际。即以他所举的《论语》来说,《论语》是孔子门人及其后人对孔子言论的记录,他们在记录时是有一定的选择性,并不是将孔子之言原原本本地记录在册。先秦书写条件的客观限制更是强迫了这些记录者进行一定的删节。崔先生却以这种节略的文本来反推孔子的原话,进而认为当时人的心智水平并不高,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至于他的第二个观点,笔者认为更是抓错了重点。细思语文课本中的“濠梁之辩”,是为了让学生学习庄子的辩论方式吗?还是让学生体会庄子自然而知鱼乐的哲学意味呢?笔者认为恐怕是后者更切课本编者之心吧。
在论文的第二和第三部分,崔先生梳理了自孔子以后的先贤大儒们对“人性有无善恶”这一议题的分辨,认为其中认识方法上存在糊涂歧解:一是外在因素。受总体的“言不尽意”语言哲学思想意识的影响,反映在主导社会文化上的认识观念就是往往否定辨析的价值作用。二是文章本体因素,崔先生认为韩愈与朱熹二人不会论辩。随后,他提出了他所认为的最理想的解释:没有天生的坏人也没有天生的好人,坏人也有恻隐之心,好人也有一念之差。在第四部分中,崔先生梳理了西方对人性善恶问题的探讨。
纵观全文,崔先生的论文仍延续了五四以降的中国知识分子在面对严谨细密的西方理论后转而对传统文化进行反思的思路。这种思路下,知识分子们常常用西方的理论框架来嵌套中国的哲学思考,之后常常表现出对传统文化的不自信和对西方文化的过分推崇。笔者认为应当还有更加理智的做法。
这篇论文似还有冗余之嫌。有关人性善恶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崔先生的辩证法式的盖棺定论是否正确暂不讨论,笔者对其必要与否抱着较大的疑惑。毕竟,论文着重讨论的是在人性善恶这个议题下的中西方的论辩方式,而不是这一议题的结论。另外,崔先生的大前提“论辩即是文章得以成立的根据”也有待商榷——这置说明文于何地呢?
文章学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其内部也还有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和争议。上述论文都试图或通过新角度,或通过新材料来取得一定的突破,以此推动文章学的发展。白璧微瑕,但筚路蓝缕的看山之功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