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意见
组通字[2006]7号
2006年9月25日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创造性地开展了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活动,极大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同时,通过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进行整顿,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队伍等措施,我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和巩固,为我们开展党建工作创造了良好机遇和氛围。随着“明德楼”的投入使用,全校的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调整,各学院的教师、行政办公用房有了明显的改善,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开创的局面,从健全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入手,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把我校的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每一个党支部(除离退休党员的支部外)必须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并要认真做好支部活动记录。组织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各分党委、党支部要在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要点,结合本学院的重点工作制定出分党委、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分党委的学习计划报组织部备案,党支部的学习计划报分党委备案)。
为了提高学习的效果,各分党委还可以结合学科及专业特点拟订2-3个学习专题。
三、每学期各党支部要在认真总结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向分党委提交1-2篇学习成果,形式可以是心得体会、调查报告、热点问题探讨、理论研究等。各分党委(党总支)每学年向学校党委推荐1-2篇稿件,学校党委将对优秀的稿件进行表彰并编辑成册。
四、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支部的活动要有要求、有检查。要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认同感、政治归属感和政治责任感,使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各分党委(党总支)特别是有关理论院系的党组织,要发扬学校的优良传统,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组织研究力量,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进一步巩固学校的理论地位。
今年是我校“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全校各基层党支部要把保持党的先进性、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校园的要求转化为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而奋斗的实际行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努力践行着党的先进性,为创建一流的大学,培养一流的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