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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申请休学、复学的程序
来自: 时间:2012-05-29浏览:
一、部、校有关规定。 二、申请休学的条件: 1、因病经校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学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三、因病申请休学、复学的程序 (一)休学 1、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见下载专栏) 2、校医院开具因病宜休学的证明并附诊断证明书(原件) 3、报学院(系)审批。 4、若学院(系)同意,请拿好以上文件到招生就业处学生事务及学籍办公室(北区食堂513)办理休学手续。 5、办理离校手续(《学籍变动通知单》可在下载专栏下载)。 6、将离校转单交回招生就业处学生事务及学籍办公室,开具《休学证明书》,休学手续完成。 (二)复学 1、时间:休学期满前一个月。 2、复学要求:书面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证明已恢复健康(附样本) 3、学院(系)同意复学。 4、报校医院同意,并通知学生到校医院复查合格后,由校医院出具证明。 5、以上条件均符合后,拿好以上文件到招生就业处学生事务及学籍办公室(北区食堂513)办理复学手续。 6、办理《学籍变动通知单》。 7、将《学籍变动通知单》交回招生就业处学生事务及学籍办公室(北区食堂513),手续完备。 8、休学期满一个月后未申请复学,由学院(系)提出报告,招生就业处报请主管校长批准,按自动退学处理。